教职工生育津贴申领须知
吉首校区各位职工:
近期,湘西州医保局调整了事业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门诊报销办理手续,请各位职工按照新的要求提供材料:
一、生育津贴领取材料:1、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手写签名);2、出院记录或者诊断证明(能够证明正常生育、难产和本次生育胎儿数或者终止妊娠及终止妊娠月份等信息)材料。申领表经办人一栏由后勤管理处经办人填写,请假天数根据标准填写158或者173天(不填其他数字),此费用打入单位银行账户。
二、生育门诊报销材料:1、产前门诊发票原件(检查、化验费,加盖医院印章,刷医保卡发票的不能报);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定额标准为200元,职工自愿提交材料,费用直接打入教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三、材料提交时间:请职工在后勤管理处办理产假销假手续签字时,提交完整的生育津贴领取材料。
四、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表格、填写模版见附件。
后勤管理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