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吉首校区学生医保报销分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如下。
一、门诊报销
1、在我校职工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患者只需凭身份证到职工医院一楼收费室直接报销。
2、符合条件的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患者需带齐附件一所列材料限每周五到乾州吉首市政务中心三楼308办公室审核报销。
二、住院报销
1、在吉首市以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患者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告知所在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已购买了吉首市城乡居民医保,即可办理报销。
2、在吉首市以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患者需先全款结清费用,然后再带齐附件二所列材料到乾州吉首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右侧大厅13号柜台办理报销。
附件一、大学生门诊报账流程和需要资料
城乡参保居民18岁以下的(含18岁)及在校学生,因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按可报费用的50%报销,每人每年累计限额报销2000元,计入当年封顶线。需要以下资料(有不明情况请致电:0743-2813109)
1、填写门诊意外伤害审定表(吉大校医院有表格)
2、疾病诊断证明书(公章)
3、门诊病历
4、门诊发票(一定要附详细清单)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吉首开户的)
附件二、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和需要资料
异地就医报销患者须在就诊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向吉首市医保局报备。异地就医报备咨询电话号码为:0743--2813127。报账所需资料如下:
1、住院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患者签名]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医院盖章)
3、住院费用汇总型清单原件(医院盖章)
4、出院记录原件(医院盖章)
5、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6、患者银行卡或同一户籍的家属银行卡的复印件{家属与患者户口关系证明附患者本人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7、民营医院需提供与当地医保局签订的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并盖章
生育报账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如下资料:
8、准生证复印件
9、出生证复印件